参保居民住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较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参保居民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起付标准按不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一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类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类定点医疗机构90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较高支付限额为25000元。

  参保居民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较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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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

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主攻各种急慢性病毒性肝病及肝癌的诊断及治疗,特别是乙肝、大小三阳、丙肝、肝纤维、肝硬化、酒精性肝病和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的临床诊治.建立了全面筛查、精确诊断、专病用药、健康指导、防治并重、长期随访的一体化诊疗体系.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地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6号.了解更多健康知识欢迎咨询健康服务热线:0371-55365124....【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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